首善标准、生态优先,北京发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来源:北京规划自然资源 发布时间:2020.08.16

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京办发〔2020〕17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出台,是落实中央改革要求、深化北京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具有深远意义。


1、避免权责不清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2019年4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为加快健全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牵头起草了《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与以往只针对某一种自然资源或者某一类资源管理事项的改革明显不同。它将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紧紧围绕所有者权益实现,对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均做出改革的政策性和制度性安排。


具体涉及九大方面59项改革任务,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通过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着力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系统解决原有“九龙治水“式分散管理导致的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改革方案》还提出,在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范围内,研究建立本市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将部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权责归属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2、坚持首善标准

生态优先突出北京特色


《改革方案》既衔接落实了国家改革任务,又基于北京市自然资源特点和改革诉求,做出重点强调,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整体保护中坚持生态优先


具体内容包括,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监控手段,积极预防、及时制止破坏自然资源资产行为;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抓好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通过统筹推进绿色廊道建设、百万亩造林、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土地资源整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留白增绿、建设用地减量等多种措施扩大生态空间;抓好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留白增绿,促进疏解腾退空间再利用。《改革方案》提出,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机制,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设拆除等各项工作,探索老城区低成本改造模式。鼓励各类主体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扩大自然生态空间。


此外,《改革方案》提出,市区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依法接受监督;同时,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3、确定目标期限

年底产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改革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系列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首善标准和问题导向,对目标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到2022年底,形成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运行,自然资源保护成效和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为维护首都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在健全产权体系方面,《改革方案》提出,探索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创新国有林场产权实现形式,理顺林地和林木资源产权关系。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模式,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下一步,改革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推进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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